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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基本条款有哪些

1、人身保险合同常见的条款主要有:\x0d\x0a (1)不可抗辩条款。不可抗辩条款又称不可争议条款。所谓不可抗辩,就是说当保险人放弃了可以主张的权利,以后不可以再主张。

2、保险类型和保险金额:明确投保的保险类型(如定期寿险、终身寿险、意外伤害险等)和保险金额,这是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 保险期限:描述保险期限的长短,包括起止时间,以及在此期间内保险公司的责任和被保险人的权益。

3、***条款 如果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以内***,保险公司不给付保险金。如果***发生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二年之后,保险公司可以给付保险金。

4、一)不可争条款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是指自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起,超过法定时限后,保险人将不得以投保人在投保时违反如实告知义务,误告、漏告、隐瞒某些事实为理由,而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给付保险金。

5、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一)保险合同主体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等。他们是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的享有者和承担者。

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1、法律分析:人身保险合同的性质是射幸合同,签订人身保险合同的目的是投保人为了确保自身或其他具有保险利益的人的身体或寿命在出现保险合同所约定的伤亡清醒时能及时得到赔偿以弥补其经济或精神损失。

2、人身保险合同是定额给付性合同。当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保险事故时 , 保险人只能按照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金额支付保险金 , 不能有所增减。

3、给付保险合同指保险金额事先由双方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规定***出现时,保险人按合同规定标准实行定额给付,不得增减。人身保险合同就属于给付保险合同。故本题选择A。

4、保险标的人格化。人身保险合同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利益,属于被保险人的人格利益或者人身利益。保险金额定额支付。

5、保险合同的主体是保险合同的主体是指保险合同中双方的角色,它是保险合同的基础,其中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本文将详细介绍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定义、类型、特点、影响因素等。

6、保险合同属于民事合同。所谓民事合同,是指对合同约定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如果发生合同约定的结果***取一种措施,如果不发生合同约定的结果则会***取另一种措施。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人身保险具有以下特征:(一)定额给付性质的保险合同;(二)长期性保险合同;(三)储蓄性保险;(四)不存在超额投保、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权问题。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基本保险责任,可附加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医疗或收入损失的保险责任。

人身保险合同主要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疾病、伤残或死亡等风险发生时,获得经济赔偿或补偿。关注的是人的生命、健康和生存状况。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一般特征 人身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特点(1)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标的,人的生命和健康是无价的,所以没有保险金额部的超过保险价值的规定,没有重复保险和代位求偿,发生事故后各张保单的保险额累计计算。

什么是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保险合同。法律分析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法律主观:什么是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当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疾病或生存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保险人根据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协议。

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保险公司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一种保险合同,其可靠性、稳健性、可持续性及保障性较高。人身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人身保险合同与人的生命安全、健康、财产息息相关,具有社会保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