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保险:
徐敬惠董事长辞退后签下的保险单有效吗?
1、既然被保险人的签名并非本人所签,这说明,该保险合同及保险金额并未得到被保险人的同意,因此,该合同是无效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追认问题。
2、保险终止不可以退保。办理退保需要保险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保险合同签约之后,双方可通过协议或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终止合同。
3、无效,因为未能缴纳保费,业务员会一直敦促您及时缴纳保费,还有一种情况就是,风险提示语处,非本人亲自填写,也无效,因为国家保险法规定,风险提示语,及保险人,被保险人签字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
4、如果个人知晓保险合同内容,并有意授权业务员代签的话,这种情况保险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业务员给代签字的话,保险合同时无效的。作为保险销售人员,在展业过程中不得为客户代签字。
5、承诺生效时保险合同成立。按照合同法理论,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因符合一定的要件而客观存在,其具体表现就是将要约人单方面的意思转化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
6、在双方当事人签字之后,只能代表合同成立,但实际生效还需要出借人交付了出借的钱给借款人了之后,那么合同才会生效。
太平洋保险公司徐敬惠
1、徐敬惠1,男,1957年出生,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
2、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10000733370906P,企业法人徐敬惠,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3、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董事长 高国富 高国富,1956年6月生,***党员,管理工程博士,高级经济师。1985年1月任共青团上海市委副书记。
4、储备经理就是企业管理阶层的储备人才,通过系列的培训和锻炼,最终成为中层甚至高层管理人员。
5、太平洋现任董事长是孔庆伟,总裁是傅帆。其实我们消费者主要关注的还是具体的产品,那太平洋这个公司的整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呢,往下看。
徐敬惠的微博经典说说
很多时候,我只是想能有个你,紧紧抱着我不放,直到我的心情真的好起来。我的世界,只有你懂。
徐敬惠还是太保董事长吗?
1、董事会选聘潘艳红为太保寿险总经理,潘艳红同时兼任太保寿险党委书记,原董事长徐敬惠到龄辞职。潘艳红在太保集团和寿险担任过多个要职,是一位专家型干将。
2、太平洋现任董事长是孔庆伟,总裁是傅帆。其实我们消费者主要关注的还是具体的产品,那太平洋这个公司的整体情况是什么样的呢,往下看。
3、据目前所披露的信息,中国太保的最高薪酬为常务副总裁徐敬惠446万,徐先生同时任太保寿险的董事长兼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