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2021公积金调整时间?
  2. 公积金调整为啥是7月?

2021公积金调整时间?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行为,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现就2021年度(2021月7月1日—2022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临夏州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我州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76024元,月平均工资为6335元的3倍19005元;最低不得低于省***最新发布的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即:临夏市为1520元,永靖县、临夏县、和政县、康乐县、广河县、积石山县、东乡县为1470元,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二、缴存比例

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需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应对等。

三、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含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不得超过4561元,不得低于147元。单位缴存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确有实际困难,需要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在5-12%的范围内选择适当比例,必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报临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执行。

自由职业者缴存户的缴存比例仍为10%-24%之间,由缴存者选择比例申请,由中心审定。

本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调整年度为本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年度可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由于各地区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也可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每年核定调整一次。都是以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在一个公积金缴存年度即每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中除更换单位等特殊情况外,每月公积金缴纳的金额是相同的,单位会在每年办理完6月份汇缴业务后,根据员工上一自然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员工调整其公积金缴纳基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通常随着职工平均工资的变动,公积金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是以上一年的7月1日至当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年度单位进行调整。

公积金新政2021年7月1日起实施

目前的社会保险总共来说分为两大类:

(1)职工社会保险:这种社会保险包括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主要面向外来务工人员,也是我们平时找工作讲的“五险一金”中的五险之一。

(2)居民社会保障:这种社会保障只包括两种: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主要针对的是没有特定工作单位的人,如自由职业者或农村农民

公积金调整为啥是7月?

住房公积金是按照去年的6月30日到今年的7月1日为一个周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进行结息和调整职工公积金缴存基数。

单位会根据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变动情况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调整一次,个人及单位缴存的公积金都会发生变化。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增长,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也要增加,目前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一致,为5%-12%。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积金新政7月1日起实施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