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保险:

李某向某保险公司购买了一份于1996年11月3日起生效的保额为15万元的平安...

因为案例中的投保人在第三年头的宽限期内未按时交纳保险费,但选择了自动垫交,所以保险公司应该赔付,但会比15万少,因为要扣除自动垫交的那部分的保险费及利息。

李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不会得到赔偿,因为房屋已不属于李某,对该房屋没有保险利益,如果,去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过户,周某就可以去索赔了。周某去索赔也不会赔偿,因为周某没有去办理保险过户。

年6月12日,张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期限为1年,用自己的牛设定质押。质押期间,李某向郭某借款3万元,经张某的同意,李某用该牛设定质押。2012年6月12日,两笔债权债务均到期,且张某、李某均无力偿还。

第二个:乡 *** 胜诉,既然双方已经约定保费到11月份缴清,而保险公司也已经签发了保险单了,就要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了。保险事故的发生是在7月份,并未超过约定的缴费期限,所以保险公司不得以此为理由拒赔。

王某为自己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保单,合同成立并生效的时间为19***年3月1日。因王某未履行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义务,此保险合同的效力遂于1998年5月2日中止。1999年5月1日,王某补交了其所拖欠的保险费及利息。

如果我是保险公司的话我是不会赔的,合同中应该有规定,一旦风险增加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何况房屋易主都没有告知,保险公司会以此拒赔,如果是真实案例可咨询律师。

中保人寿保险推出的一款”为了明天”保险,王女士为3周岁的儿子购买了3...

保费的现值=16130+16130*(P/A,6%,19)=19,590.37 结果:保险的收益未及6%,但考虑到保险功能,这款保险可以购买。

第三条被保险人或经被保险人同意后,其直系亲属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均可作为投保人向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人)投保本保险。

为了明天终身保险,其实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19***年推出的一款,针对投保人的年龄为0~65周岁的投保人,且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每三年就会赔付一笔约定的保金给被保人,是一款寿险产品。

保险业的著名案例

案例:2002年10月18日,某科技公司将其所有车辆向某保险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第三方责任险、***险等保险。保险期间为2002年10月19日至2003年10月17日,其中***险保险金额为40万元。

百万理赔金为不幸身故的客户延续了守护妻女的责任,入选辽宁保险业产寿险十大典型理赔案例。

人寿保险案例分析:8月5日,王慧敏(原告袁军的母亲)从哈尔滨乘坐哈北公司黑A84892号客运汽车前往黑河,途中由于驾驶员操作失误,在哈黑大公路发生交通事故,包括王慧敏在内的8名乘客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