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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关于实施范围的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句规定“100余名职工”,是指工厂、矿山职工人数,不包括企业管理机关和附属单位人数。
2、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工人职员的健康,减轻其生活中的困难,特依据目前经济条件,制定本条例。
3、凡在实行劳动保险各企业内工作的临时工、季节工与试用人员的劳动保险待遇,在本条例实施细则中另行规定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几几年颁布
年2月26日,政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并经1951956年两次修订,成为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的颁布时间是1951年2月26日。中央人民***政务院于1951年2月26日发布,自1951年2月26日起施行,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
年2月26日。根据查询相关法律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于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规定了职工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等困难时,有获得各项保险待遇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由中央人民***政务院于1951年2月26日发布,自1951年2月26日起施行,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
年2月26日。根据查询相关法律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于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规定了职工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等困难时,有获得各项保险待遇的权利。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关于实施范围的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句规定“100余名职工”,是指工厂、矿山职工人数,不包括企业管理机关和附属单位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