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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社保缴纳有什么规定?

1、社会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通知单在规定的期限内***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到其***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缴纳;(二)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

2、年社保一次性补缴新规定是指在2024年以后,个人或单位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费用的新政策。在此之前,社会保险费用通常是按月缴纳的,但新规定允许个人或单位在特定条件下选择一次性缴纳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3、职工缴纳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医保待遇、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失业金职工缴纳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

4、企业社保缴费缴纳的规定有: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

社保滞纳金最新规定

1、需要注意的是,滞纳金的计算起点是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

2、社保滞纳金不超过本金最新规定是未缴纳税费而导致逾期的,需要缴纳滞纳金并且不能超过缴纳税费的数额。社保滞纳金是按照每个月缴纳的社保乘以欠缴天数乘以万分之五就可以得出。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

3、综上所说,社保滞纳金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滞纳金=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但是如果在社保欠缴后的第一个月内进行补缴的话,是没有滞纳金的。

4、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社保中断后,如果再次参加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按工资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即可,不需要交纳滞纳金。但如果是用人单位未按时缴纳,而补缴的,需要交纳滞纳金。

5、具体来说,如果某人需要补缴10000元的社保费用,逾期了30天,那么滞纳金就是:10000元 30天 0.05% = 150元。这意味着,如果需要补缴的社保费用更高,或者逾期的时间更长,那么滞纳金也会相应地增加。

6、法律主观:滞纳金不可以超过本金最多和本金持平。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的发放,根据***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2、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第十一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名单、缴费工资、缴费金额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

3、《安徽省人民***关于修改〈安徽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2020年11月17日省人民***第12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