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黑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黑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中人养老金补贴?
  2. 黑龙江省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3. 2021 年黑龙江省考延期没?
  4. 黑龙江补交养老金什么时候开始?

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中人养老金补贴?

黑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月1日上午召开的新一届省***第一次常务会议决定,考虑到今冬黑龙江省极端严寒气候和生活成本较高的实际情况,黑龙江省将为黑龙江省2012年底前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含退职、“五七工”、“家属工”、领取415元/月生活费)人员,每人发放一次性御寒补助200元。

据悉,200元御寒补贴将发放到老人的退休金存折中,春节前发放到位。黑龙江省将有370余万老人从中受益。

10年过渡期内,如果老办法退休待遇高,则按照老办法发放退休待遇。

如果新办法比老办法退休待遇高,则在发放老办法退休待遇基础上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退休待遇高出的一部分。具体比例是根据退休时间来确定的。如果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退休,发放10%。以后每晚一年退休,发放比例会提升10%。直到2024年退休确定为100%,也就是说新办法退休待遇高,就直接按照新办法发放退休待遇了。

黑龙江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补贴已经于七月发布放到位,同时将1-6月的也补发了。发放标准是涨幅百分之五左右,具体的到中国农业银行打出账户明细账一看就明白了。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打电话到社保部门咨询,或者咨询其他有明白的同志均可。

黑龙江省就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黑龙江省就业补贴标准是2196元,在黑龙江省***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何衍春表示,黑龙江将从全力确保重点企业用工、做好返岗复工企业和劳动者疫情防控等七个方面着手,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最迫切的现实问题。

2021 年黑龙江省考延期没?

黑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11月3日回复称,省***局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交省人社厅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考生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或者因***公告考试延迟,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的,因命题、印制试卷、考场预订等相关费用已经发生,故不予退还。

澎湃新闻注意到,9月22日,黑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通知称,根据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原定于9月25日举行的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延期举行,考试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

10月18日,黑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公务员局发布通知称,原定于9月25日举行的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延期至10月31日举行,请考生按照《黑龙江省2021年度公检法司系统及边境县(市、区)急需紧缺岗位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要求做好参考准备,并于2021年10月26日9:00至10月30日17:00重新打印准考证。

黑龙江补交养老金什么时候开始?

黑龙江的养老金补交没有时间限制,您随时可以去补交。但是!过去是可以一次性补交多少年的都行,自己决定高低档就行。现在刚刚出台新规,一次性补交超3年的需要开证明。

养老保险出新规

黑龙江龙江城镇职工注意啦!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3年 需提供证明

《黑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办理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人员跨省转移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后,就办理一次性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补缴人员跨省转移有关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

规定提出,参保人员办理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3年)时,需提供人民***、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

无人民***、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相应文书的,应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费审核表》并提供相应原始材料,经同级养老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确认其劳动关系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补缴后需跨省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由社保经办机构凭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补费审核表》办理跨省转移。

在本通知实施前,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3年)的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时,根据人民***、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办理补缴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跨省转移。

不是根据人民***、审计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相应文书办理补缴的,应填报《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办理补缴情况审核表》,并提供相应原始材料,经同级养老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确认其劳动关系后,再由社保经办机构凭《黑龙江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办理补缴情况审核表》办理跨省转移。

外省参保人员流动到我省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

对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3年)的外省参保人员流动到我省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凭转出地提供的人民***、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补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办理接续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黑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黑龙江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